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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东区试点房屋交易 与不动产登记合署办公

2017-03-27 09:11:09   来源:郑州晚报    点击:

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近日联合发布通告,决定自3月27日起在郑东新区启动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合署办公试点。届时,郑东新区不动产登记将增设一个办理点,与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房屋交易二楼大厅合署办公。

记者获悉,市房管局和市国土局近日联合发布通告,决定自3月27日起在郑东新区启动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合署办公试点。届时,郑东新区不动产登记将增设一个办理点,与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房屋交易二楼大厅合署办公。

合署办公后,可实现“一窗式受理、一站式服务”,权利人可一次性申请房屋交易及不动产登记业务,两部门一次办结并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。

据了解,郑东新区不动产登记业务将实现两个办事大厅(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、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)同时受理。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继续办理所有不动产登记业务,办理区域在郑东新区(中州大道以东,陇海铁路以北,连霍高速以南,京港澳高速以西)、白沙托管区、临时划转郑东新区办理的金水区部分区域范围内的房屋;郑东新区房管直属分局二楼大厅主要办理郑东新区(中州大道以东,陇海铁路以北,连霍高速以南,京港澳高速以西)范围内符合联合办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业务。

受理业务范围包括两类:一类是已分割到最小不动产单元并已为所有权人核发权属证书(含房屋所有权证、不动产权证书)的房屋,因买卖、赠予、析产、判决、继承、共有人的增减及共有人份额的变化等,需办理转移登记的业务;政策性住房(房改房、经适房、安居工程等)因房屋坐落变更、权利人身份信息变更及经适房补差换证等,需办理变更登记的。一类是登记在个人名下并已取得权属证书(含房屋所有权证、不动产权证书)的房屋,办理抵押权相关登记(首次登记、转移登记、变更登记、注销登记)的业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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