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光临河南人杂志官方网站
滚动资讯:
首页 > 地区新闻 > 济源 > 正文

济源

济源取消43项不必要证明 再也不用证明我妈是我妈

2017-03-23 10:59:31   来源:河南日报客户端    点击:

“证明我妈是我妈”、“证明本人仍在健在”……从3月22日开始,济源市将取消4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的不必要证明。“有些证明真是让人烦,而且有的单位人家根本不愿意给咱开证明,不少事都是被一个证明卡住了。”正在济源市市民之家办理出境旅游手续的市民刘敏丽不住地称赞:“这下好多了,这些证明越取消,办事就越利索。”
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、省政府关于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简化优化服务流程,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,济源市决定从即日起第一批取消43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中的不必要证明,变“多头受理”为“一头受理”,变“群众奔波”为“信息跑腿”,变“群众来回跑”为“部门协同办”,从源头避免各类“无谓证明”、“重复证明”,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办证多、办事难问题。记者从相关文件中看到,被取消的不必要证明和盖章环节包括: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、公民身份信息证明、公民户籍信息证明、安全驾驶经历证明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、健在证明、文化程度证明、计划生育证明等43项。

济源市政府办一位工作人员介绍,在清理规范各类不必要证明和盖章环节工作中,严格坚持“四个一律”原则,即凡是没有法律、法规依据的,或上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已公布取消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,任何单位在行使行政权力、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时,一律不得要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各类证明材料,增设盖章环节。凡是公安、民政、不动产登记、教育、卫生等政府部门制发的有效证照能够证明申请人身份、亲属关系、婚姻状况、不动产权属等相关信息的,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单位证明材料。凡是申请人能够以书面承诺保证相关信息真实性,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,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证明材料。凡是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,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可以在政府部门之间内部流转办理的,一律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。(记者 王小萍 成利军)

相关热词搜索:

上一篇:水利部专家组到小浪底北岸灌区现场查勘
下一篇:济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9月验收 市长实地调研保成功

本期封面

  • 第一期《河南人》期刊杂志

    谁说我把故乡遗忘,梦中我又回到故乡。潺潺的小河,秀美的村庄,还有那棵挺拔的白杨……窗外...

  • 河南美景

    栏目推荐

    老子照片
    design by Createe Copyright@20015 河南人杂志 All Rights Reserve  京ICP备2021008116号